广西民族大学原始票据粘贴单
一、原始票据粘贴须知
1、A4纸大小的票据不用粘贴;
2、除1外的其他票据对齐装订线从左到右呈“鱼鳞”状粘贴在原始票据粘贴单上;
3、所有票据必须整齐、分类地粘贴,开口向右,且不得超出原始票据粘贴单;
4、报销的票据必须为合法票据。票据经办人是开支报销费用的直接责任人,对报销费用的合规性、合理性、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。经办人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,依法、据实的报销。项目负责人对报销费用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;
5、项目负责人等审批人员、经办人均需使用黑钢笔或中性笔在“广西民族大学报销单”上签字;
6、合同、订单等佐证A4版式材料,不必粘贴在原始票据粘贴单上,请横向整齐地附于原始票据粘贴单之后。
二、本人对以上报销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。
经办人签字: 票据张数(大写): 共 张